四川五城试点共有产权房逐步取消经适房

16.07.2014  04:41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租金统一分档设置

  根据

  依据

  探索共有产权住房

  50%~70%产权可售

  四川省将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存在的不公平性和存在寻租空间等弊端,探索建立由保障对象和政府共享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逐步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依据

  试点公租房“租改售”

  可向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

  未来,四川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对经济条件明显改善的保障对象,可以让其通过购买退出租赁保障,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为此,四川将试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首先在成都市、德阳市、宜宾市、乐山市、遂宁市开展试点。按照

  依据

  消除户籍差别

  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租房

  进城农民工今后在城镇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就能按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根据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控制高收入管理者缴存比例

  在公积金方面,针对部分单位为高收入管理者违规高额缴存、对中低收入职工不缴存或少缴存所造成的明显不公,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备受关注。

  2014年底前,省内各地将修编完成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统筹人口、用地、产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一系列要素,确保不同收入家庭都能在合理的价格水平下享受到适当的住房及居住环境。今年还将改造40万户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