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和政府各有所为

09.10.2014  04:46

    9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兰州市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2014年版)》和《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版)》,决定公布2051项权力清单和283项负面清单,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详见9月30日《兰州日报》头版《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版<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政府权力运行边界最大限度破除市场壁垒》)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理顺并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既是国家进一步推进改革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各个地方政府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毋庸置疑,我国经济发展目前取得的巨大成功,其根本原因是放开市场,赋予百姓经济选择的自由。不论是引入竞争机制,还是对外开放,这些重大举措都坚持了经济学的内在逻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如何找准定位、选择一个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黄金分割点至关重要。

    应当看到,政府最重要的作用是为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软件及硬件基础设施。除此之外,政府还须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手段支持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项目,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起点。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职能主要是为市场主体服务,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其结果就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个最佳结合点,既要求政府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又要求政府不能取代市场,不能利用公权揽买卖,让市场和政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好的政策最终能否落到实处,难点和重点都在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上体现。而要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必须以立法的形式设立行政审批立项,通过立法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剔除政府的不当干预职能,使其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