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纪委认真查办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

20.01.2015  09:32

    (原标题)金昌市纪委认真查办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金昌市纪委今天通报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查办情况。

    2014年7月,金昌市纪委共收到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23件(重信5件)。金昌市纪委高度重视,由业务室对移交信访件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并在认真研判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明确了所有信访举报件办理的责任单位,要求按时间节点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充实办案力量,建立挂牌督办和办结销号制度,加强审核把关,既确保了移交信访件办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又保证了办理质量。

    截至目前,由金昌市纪委自办和转办的信访件全部办结,经初核了结15件,转立案3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6人。其中典型案件有:永昌县地税局违反规定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月16日,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高明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用被评为先进单位获得的奖金奖励县地税局和金昌市地税局中层以上干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给市地税局领导干部发放奖金,高明生作为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应负主要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永昌县“四大班子”一把手及乡镇领导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经清查,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永昌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违规公务用车30辆,永昌县已将借用企业的4辆车全部退回,其余26辆违规车辆上交县财政,并于2014年8月29日进行了拍卖。永昌县新城子镇毛家庄村挪用道路建设工程款问题,2011年1月,毛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志安将从镇政府财务处报出的道路修建款用于支付毛家庄村彩门制作等费用7万余元,新城子镇党委给予陈志安党内警告处分,永昌县纪委对毛家庄村两委班子及陈志安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