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档案局认真制订《甘南州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22.10.2014  16:24

  甘南州档案局全面贯彻落实9号令,认真研究制订了《甘南州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有17条,并附有接收单位及应移交档案门类一览表和说明。在《细则》编制过程中先行先试,在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精神、营造良好氛围的基础上,深入各立档单位开展调研,在充分了解各立档单位档案形成规律、档案资源现状及档案移交难点的前提下,借鉴省内同行先进经验,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制定出《甘南州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近日,经过省档案局严格审查,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以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至甘南州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贯彻执行。
  《细则》是9号令在本地贯彻落实过程中因地制宜的产物,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内容,建立内容丰富、配置合理,具有甘南地方特色的馆藏档案资源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市档案局和州直各单位要按照《细则》要求,创兴思路、拓展领域,积极收集本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相关声像、实物、文字材料,坚持征集散存民间的重要珍贵档案,不断充实馆藏档案内容。《细则》将致力于打造甘南州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为甘南州今后的档案资源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