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下跪求学”背后的集体无规则意识
作者:斯涵涵
近百名来自辽宁各地的高考生家长已苦苦等待6天,他们不惜以下跪的方式乞求本该属于自己孩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梦想却被沈阳音乐学院违规招生摧毁了。辽宁省教育厅前天答复,由于沈阳音乐学院擅自违反教育部、辽宁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违规招生,这些考生未能被录取完全是由沈阳音乐学院造成的。(8月3日北京晨报)
现代社会,平等、公平、依法维权是公民意识成熟的标志,诸多家长以下跪的方式乞求一纸大学通知书,令谁难堪?
当然,始作俑者是沈阳音乐学院。该校在所发放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上加盖“计划名额之内”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即“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多年使用调剂潜规则,而且在省教育厅再次下文重申之后依然故我,没有对无法循旧例录取的所谓“计划名额之内”的考生进行提醒、转换志愿或其他补救工作,导致数十名学生过了一本录取线却无法如愿入学的严重事件,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有专家表示,教育部门应该处罚违规操作的这个学校,但不能让学生来承担这个后果,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解决这个问题,无非就是进入沈阳音乐学院就读,因为高考录取工作一批次征集志愿、二批次录取的时间也都已经错过。而沈阳音乐学院迟迟不通知家长,就是希望再次用省外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有利用家长要挟省教育厅的意图。
据家长们说,学校给出的原因是,教育厅不同意学校把在外省没有用完的招生名额调剂到本省使用。一下子就把矛盾的靶心对准省教育厅。事实上,从前年开始,教育部就已经规定不得向考生提前承诺录取,学校不可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协调、调度招生指标进行违规录取,而2014年2月12日,辽宁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通知》,也明确规定“从2014年起,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未完成的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不可调出调进使用,也不可用于非艺术类招生计划的调整”,因此,没有同意沈阳音乐学院再次调剂的要求。做为艺术类考试的家长和学生,对于事关重大的教育文件难道一点都不知情?“计划内”与“计划外”并不见诸沈阳音乐学院的招生简章,对于明令禁止的“计划内”违规招生,人们是否抱有侥幸之心?而既然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每年省外计划常常多余,沈阳音乐学院为何不加大省内招生名额,而要执意“调出调进”,其中有着何种猫腻?
我们还要看到,当天来到教育厅门口的,大约有40人,除去拿到“计划内”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十几名家长外,还有许多拿到专业课合格证但不属于“计划内”的家长。“计划外”的家长们对于变动也很不满—“计划内”的都录不了,等候递补的“计划外”考生更加没有希望了。而这些“计划外”的考生大约有200个。也就是说,真正因故失学的学生并不多,是有些人故意夸大了这一数据,渲染了这一悲情场景,更多的人还希望搭车上学。如果这些学生依然被违规录取,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岂不是成为一纸空文?如果下跪就可以绑架舆论、实现一己之私,高考公平和法律法规将置于何地?
固然,“下跪求学”其情可悯,然而,我们要警惕“下跪”被违规操作绑架,更要警惕“下跪求学”背后的集体无规则意识,这是法治社会不可承受之重。(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