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要正确审理相关案件 依法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29.12.2014  13:42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正确审理涉及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海关监管、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依法纠正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干预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的行为。为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意见》还规定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提前解除国有土地出让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关于补偿财产损失的合理诉求。

  为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和审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推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以未经事先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依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