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院喜获“陇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5.03.2016  16:26

      近日,陇南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一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西和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陇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西和县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思想政治坚定、执法能力过硬、领导班子坚强、队伍素质精良、管理机制健全、检务保障有力、社会形象良好的基层检察院,打牢检察工作坚实基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3 人、提起公诉298人;实施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争创活动、检察长接待日等群众诉求畅通机制,征集到的67条群众诉求全部办结,一批民生问题得到解决;部署开展查办征地拆迁领域、农机系统、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2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多万元; 立案监督16人,追加漏捕13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28件;共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3件,纠正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5件,发检察建议10份,会同社县矫正办公室对13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使1起脱管现象得到纠正;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对怠于履行职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各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 
        同时,该院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无偿献血、进社区清除马路牛皮癣、文明劝导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联系村户困难群众,组织干警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民情走访和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赴“两党兵变”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连续两年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院形成了团结奋斗、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水平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