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桥学院被评为甘肃省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

21.07.2015  20:32

7月16日上午,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命名表彰大会在兰州宁卧庄大礼堂举行,陇桥学院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 “省级文明单位”,同时被选为领奖代表上台接受表彰。大会表彰了甘肃省第十二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其中省级文明单位248个,陇桥学院是省内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这是继2010年10月被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后的又一重要殊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增强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等中心工作,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大学职能,把学院发展与文明创建活动紧紧连结在一起,谱写了一曲昂扬奋进的文明乐章!

陇桥学院将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在“西北一流,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本科院校和服务甘肃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供稿:陇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