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业厅研究确定康县、秦州区、庆城县、榆中县、临泽县五个县区为全省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县(区),试点工作于今年9月开始,到2015年8月底结束,为期一年为。
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的实质是林地股份制流转,就是在农户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把依法获取的集体林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集体林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通过直接经营、参股经营或租赁经营等方式进行企业化运作,按股分配获取收益的一种集体林地经营制度的创新,建立起“林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林地经营新机制。目的是为林业注入活力,给农民带来实惠,对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重点内容是组建林地产权股份合作组织。林地产权股份合作组织可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直接吸纳农民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可由工商企业、林业龙头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领办组建,主要形式有:(一)以农民纯林地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社。该形式入股的林地一般不作价,以农户承包林地面积量化入股,由林地合作组织统一组织对外发包或租赁,所得收益按农户林地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二)以林地入股为主,吸收资金、技术等入股组建的林地合作组织。该形式一般由林地股份合作社领办,入股林地应作价折股,工商企业、林业龙头企业以投入、技术折价入股,林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天水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