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骗财760万余元 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原标题:虚构顶账房伪造证照骗财760万余元
无业男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中国甘肃网9月1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有着大学文凭,出生于1985年的无业男子朱健却将自己的“聪明智慧”用错了地方,虚构顶账房伪造有关证照大肆进行诈骗。9月16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健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伪造印章证照诈骗760万余元
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朱健编造其岳父尤某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孙家台及安宁区水岸天成小区有大量工程顶账房可便宜预售的虚假事实,以虚构的合同主体永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伪造甘肃宜和园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印章、商品房销售合同,与马树英、曹进福等36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得人民币760.215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购买高档轿车、旅游、日常生活等消费挥霍。
据朱健供述,2010年上半年,其以兰州市七里河区孙家台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为由,伪造了一份虚假的购房合同,从其舅舅韩某某处骗取了7万元,并很快就挥霍掉了。之后,他觉得用这种方法骗钱比较容易,于是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一直到2012年8月,朱健以伪造不同形式的虚假购房合同,通过亲戚的介绍,先后骗取多名受害人,收取了购房定金共计约600余万元。
2010年10月11日,朱健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得一辆白色本田轿车后,分两次将该车抵押给李某某,向李借款18万元。2012年9月,租赁公司通过GPS将车找回。之后,朱健又用同样的手法租得一辆白色三菱越野车后,将该车以15万元的价格非法抵押于何某。
仅消费一项数额达317万余元
在侦查阶段,证人蒲某某证明朱健平日花销巨大。仅朱健在张掖路一家高档会所曾挂账消费14373元。案发期间,朱健及其妻子等家人银行卡均有大额消费记录,仅在金饰珠宝店消费达40.4049万元;朱健银行卡仅消费一项数额达317万余元,其用于租车、还款、购买游戏装备、退还部分受害人购房款的转账达218.6万元。
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从朱健住处扣押凯迪拉克轿车2辆、雅马哈摩托车1辆及其妻代为退赔的佳能-EOS7D照相机1部、苹果牌笔记本电脑1台、金银首饰27条(枚、个)、人民币现金17.5万元。
庭审中朱健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除钱款花销在家用外,买车花费100多万元,另有40多万元通过转账还给了部分受害人,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朱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侦查机关扣押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变价后与扣押现金依法发还受害人;其犯罪所得赃款,继续追缴,发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