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街头散发小广告乱象亟待规范 只有监管无审批

19.11.2015  08:48

    原标题——兰州:街头散发小广告乱象亟待规范

    只有后续监管而无前置审批,传播内容是否合法不能提前预知

 

  穿梭在车流中散发小广告。首席记者 裴强 摄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1月15日,发生在兰州市张掖路步行街的因散发传单引发的袭警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11月18日,记者从工商和城管执法部门采访了解到,目前,关于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街头散发的小广告绝大多数属于此类)只有后续监管,并无前置审批手续。同时,日常监管面临着许多困难。

   现场:散发小广告污染环境

  11月17日、18日两天,记者走访西站什字、永昌路、皋兰路、南关什字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发现,在这些地段的人行道上,不时有人抱着广告彩页散发。他们当中,有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有广告发布企业的员工,还有一些学生模样的青年男女。

  “挺烦的,本来冬天天气冷,也腾不出手拿广告。”在西站什字,一名小伙子对记者说。面对这种情景,有的行人置之不理,也有人会接过广告传单,转身扔进垃圾箱。

  “散发的广告传单还是有点用的,可以当‘坐垫’!”在金轮广场,一名正在锻炼的老人对记者说。记者看到,在金轮广场的石凳上、地面上,各类广告传单被随意丢弃。

   执法:制度难执行监管难度大

  面对散发小广告屡禁不止的现状,相关管理部门头疼不已。

  “每天15个小时不间断巡查,还是无法彻底清除散发小广告的人员。”11月17日,城关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张辉告诉记者,散发小广告不仅影响公共秩序,也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根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场所都是禁止散发小广告。

  “从张掖路袭警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到目前执法存在的难度。”张辉表示,在监管过程中,由于缺乏强制手段,一旦发现小广告散发者,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尽力劝离,或者没收散发的小广告,其他处罚手段无法实施。

  城关区工商局商业广告科科长陈三鸣表示,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非法散发、张贴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的个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但处罚规定同样难以执行。作为工商机关,目前主要针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管,对存在违法内容的广告进行调查、处理。

   专家:前置审批从源头治理

  “就目前而言,兰州市关于小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只有后续监管制度,而无前置审批制度。”兰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桥兴教授分析说,无论是《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还是《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涉及一般形式印刷品的法律法规,都属于事后监管制度。

  “要想彻底改变街头小广告的混乱现状,必须在源头控制小广告无秩序、无控制的蔓延。”李桥兴教授表示,对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研究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小广告的印制;应要求商家印发任何街头小广告都需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前置批准;商家散发街头传单式小广告的区域和范围,应该事前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广告制作、印刷行业,则需根据规定获取印刷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的资质,并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严格控制印刷数量;管理机关,也无需彻底清除街头小广告,只需经过前置审批,在城区划出相应的区域,规范街头小广告的发放。

  令业内人士担忧的是,目前街头传单式小广告,由于其传播内容无法事前预知,在散发后的监管中才能获知其内容是否合法,一旦违法事实形成,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因此,街头传单式小广告应从目前的事后监管制度向前置审批制度转变迫在眉睫。

  在如何整治街头小广告方面,陈三鸣表示,目前散发街头小广告的主要监管单位是工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由于点多面广执法人员人手严重短缺,应当呼吁全社会参与到此项工作中,例如街道、社区,以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参与其中。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