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高校毕业季成学子“寒心季”

08.06.2015  13:04

因为学生床楼梯的塑料踏板上有裂缝,重庆工商大学一些女毕业生被宿舍管理方要求照价赔偿,一块踏板5元钱,不少人都因此赔了40元。(6月7日《重庆晨报》)

高校毕业季,是大学生们留恋不舍的季节,本应让他们开开心心离开,留下母校的温馨回忆,带着母校的温暖和力量走进全新的社会舞台,开辟美好人生。可这样的集体“”礼,正如学生所言,不仅不合理,也缺乏人情味,怎么也让他们开心不起来,反令人心寒,让毕业季成了“寒心季”。

虽然宿舍管理方是学校委托的第三方物管公司,对其要求毕业生“赔款”的行为,学校可能真不知情,但学校对物管公司负有监管职责,物管也要在学校的授权委托范围内认真履职,不能损害学校、学生的利益,擅自要求毕业生“赔款”的做法,显然超出了物管工作的职权范围。

不仅如此,物管的做法也涉嫌违法。学生上学、住宿是交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与学校事实上形成了教育合同关系,学校负有学生在校内的安全保障法律义务,住了四年的床铺,楼梯的塑料踏板上出现裂缝,本来也正常,谈不上“赔偿”,学校第一时间要想到的是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应予以及时检修更换。四年期间都没有检修更换,以至出现裂缝,留下安全隐患,说明学校在宿舍管理、学生安全保障方面的失职,和对物管服务监管的缺位。

而且,高校带有公益性质,有财政拨款支持办学,学生缴纳的住宿费中也含有相关物件损耗费用,即便损坏更换,只要不是学生故意损毁公物,相应费用也应由学校开支,不能让学生当“冤大头”。

毕业季,高校更要优化管理,更加关心毕业生的学习、生活与成长,帮助他们更好地踏进社会,让他们人生中从此种下对母校的最美好回忆,但学校宿舍管理方主导的一出集体“”礼,却让大学生毕业季成了“清算季”“寒心季”,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显然是有违教育管理的本质要义,有违学校、学生的美好初衷。

文/符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