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约谈会

30.03.2015  18:05

3月17日,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4年省、市局在日常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会上,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通报了2014年药品生产企业检验和ADR、药物滥用监测情况,市局安监科通报了2014年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案件查处情况和企业化验室、驻厂监督的情况。副局长李琳娜安排了2015年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振伟在约谈中对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形势,认清面临的风险和违法后果,切实增强和提高药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律。各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抓好质量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生产经营源头防控体系,提高和完善药品生产控制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三要求真务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严肃认真对待监管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到位。提升监管能力,继续做好驻厂监督工作。驻厂监督员要担当起质量监管员、信息沟通员、政策宣传员“三种角色”,真正做到看到位、问到位、查到位、管到位“四个到位”,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履行好监管职责。通过此次约谈,使企业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方向,也达到了交流沟通的目的,确保了药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