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个结合”亮剑餐饮企业

03.11.2014  17:49

今年以来,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以职能整合、强化监管为主线,以落实规范化、网格化、痕迹化措施为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将餐饮日常监管工作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专项检查、示范创建、电子追溯、文明餐桌、明厨亮灶等工作相结合,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是将日常监管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 。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修订完善了《金昌市餐饮服务单位从业许可标准》和《金昌市餐饮服务单位许可验收标准》,健全了八类行政许可标准。在日常许可和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要求整改,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将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以餐饮监督量化公示为载体,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定期将检查结果以不同表情脸公示,增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真正做到看“脸色”吃饭。同时,还建立了证照标牌统一、健康教育版面统一、卫生自查记录统一、进(出)货台帐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卫生管理日志统一、档案资料盒统一、健康知识培训记录统一“八统一”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地推进。

三是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该局将专项监督检查贯穿到整个监管中,以日常监管为线,专项监督为点,点线结合,全面摸底排查餐饮企业,列入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明确工作进度表。在学校食堂管理上,要求学校向学生家长提前公示“厨房开放日”的日期和注意事项、家长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约谈、上门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方式,积极督促整改落实相关要求。

四是将日常监管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在巩固以往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整合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行统一称谓、统一标准、统一实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对已创建的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摘牌,确保示范效果和创建质量。2014年,已创建市级示范店24家,示范食堂6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1个。

五是将日常监管与推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相结合。按照省局部署,该局积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步推广应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强化各餐饮单位对从业人员培训和体检、原辅料购进验收与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餐用具消毒、集体聚餐留样记录等管理。在提升餐饮单位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将数据实时传送至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实现监管部门的实时监管、远程监管和移动执法,开辟非现场监管的新模式,实现了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能够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餐饮单位自控自律,保障食品安全,营造放心的食品安全新环境,也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构筑起新的“防线”。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网络巡查635户(次)。

六是将日常监管与文明餐桌工作相结合。该局以文明餐桌行动为抓手,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从培训教育、整顿规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以“保障安全、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不剩饭、不剩菜”为主题,采取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等方式,重点抓住“餐饮加工、文明就餐、文明服务”三个环节不放松,在餐饮企业推行“五要三不要文明服务八项承诺”,突出合理配菜法、中餐西吃的分菜夹、打包褒奖卡三个亮点,深入浅出的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该局联合市文明办对2013年示范店进行了复审,对2014年新申报的文明餐桌示范店进行了验收命名,有效推动了文明餐桌行动全面有序的开展。2014年9月1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金昌召开了全省文明餐桌行动现场会,全省14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业务骨干和有重大接待任务的餐饮企业负责人110多人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充分肯定了金昌市文明餐桌行动。

七是将日常监管与“明厨亮灶”工程相结合。在餐饮环节全面启动“明厨亮灶”工程,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核心,引导餐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营造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与行政监督一道形成有力的“抓手”,促进餐饮行业“阳光操作”和全面优化升级,目前全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62.7%以上。 (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