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假房产证抵押借钱男子获刑
28.12.2015 09:19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假房产证抵押借钱男子获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俗话说得好:“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养殖场老板杨某某遇到了资金难题,筹不到资金养殖场将无法经营,随后他竟铤而走险,用虚假的房产证抵押来解燃眉之急,结果却被判了刑。2015年12月24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该案判决结果。
2013年10月,被告人杨某某由于其所经营的养殖场资金短缺,遂让王某某帮忙借款。其后,王某某称胡某某可以给杨某某借款,但需要抵押。10月14日,被告人杨某某用其购买的虚假房产证作抵押,向被害人胡某某借款5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在支付部分利息后,再未支付且未能还款,后被害人胡某某发现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遂报案。2015年3月18日,被告人杨某某给被害人胡某某还款63000元,并取得了谅解。3月27日,被告人杨某某到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投案。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假抵押,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法院作出了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一审判决。
( 编辑:王生元)本文来源: 新华
28.12.20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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