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课本卖广告是否涉嫌“违法”?

28.10.2014  17:45

  近日,央视一档名为《是真的吗》的节目曝光了初中英语课本掺杂广告的事件,据报道,仁爱英语教材144页课本有6页是广告,广告内容多是教科书录音带、教材讲解材料、电子点读笔、同步听力测试、电子教科书等等。此事件披露之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教育行业的问题了,它已经演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简单来说,英语课本卖广告可能已经涉嫌“违法”。

  这怎么说呢?根据今年9月30日刚刚征求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其中第40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严肃处罚。

  如果确实是教材卖广告,那这显然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但现在的问题是,能否简单的判定上述问题是一种广告行为呢?

  对此,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勇是这样解释的------“那不是广告,是一种售后服务,是想告诉学生,还有哪些教材。”在这位赵所长看来,仁爱英语并非在借教材打广告,而是在更好的为学生服务。

  但有法律人士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首先,教科书上不应该出现任何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东西,因为这会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其次,诸如电子点读笔、同步听力测试、电子教科书等只是辅助的学习工具,对学生而言并不具备必要性,如果只是想告诉学生还有哪些教材,那根本不需要在教科书上用这种生硬的方式来呈现;而且,这类产品也经常借助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打广告,在教科书上用这种花哨的页面来呈现,并附带详细的产品推介,难逃打广告的嫌疑。

  不过,法律人士同时表示,在教科书上用这种方式打广告是否合法,恐怕还需要教育部门站出来发话。因为传统的广告法在面对教辅类资料时可能有些力不从心,无法做到准确的认定,其监管也就可能存在缺失和空白。而且,即便家长和学校表示不满,最多也只能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出版方并没有对此事件做明确回应,主要是担心越描越黑,引发媒体进一步的穷追猛打。但社会对此事的关注不应该局限于事件本身,如何推动教辅资料的监督和管理才是本次事件最重要的启示。在此,我们呼吁教育部门能积极的配合媒体,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让教科书回到正常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