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与少年》:抄得成功还算不算抄?

07.05.2015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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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晚,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第二季的“疯狂”之旅继续,花少们经历了街头暴走数羊的精疲力尽后,也迎来了节目收视持续高位,CSM全国网收视率1.5、份额9.96%令节目再度登顶收视榜首。作为一档标榜“原创”的“版权不明”节目,《花儿与少年》都拍到了第二季,作为拥有韩国TVN电视台正版版权的《花样姐姐》今年3月份才姗姗来迟。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反站出来指责节目抄袭,“当时芒果台《花少》出来,东方台就弄了个《花样爷爷》;现在《花少》拍到第二季了,东方台又搞了个《花样姐姐》,是想抄又不敢直接抄,所以搞出个系列吧?而且制作还比不上芒果台!”在这场“正版”迎战“山寨”的对战中,《花样姐姐》输得惨烈,被《花少2》抢跑一年不说,还因为人家抄得成功,收视被一路碾压,自己还反倒成了被吐槽、被痛骂的对象。不可思议的是,对这场“史上最直白综艺对打”,大把网友都旗帜鲜明地表示,只要抄得好,抄得出色,节目成功就是硬道理。“芒果台的《花少》从摄像、文案、音乐到剪辑,甚至主题曲都给人一种舒服愉悦的感觉。谁会在乎哪个是正版、哪个抄袭呢?”抄袭不是对错,而是一种选择,中国观众真的不在乎抄袭吗?在中国影视业的不公平竞争中,只要抄得好、抄得出色,就是成功吗?近日,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卢家银、剧评人咪蒙分别接受记者专访,《花儿与少年》和《花样姐姐》的山寨正版大战、中国影视业的抄袭崇拜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宣传负责人对此则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回应任何问题。

    南都记者黄晓雅实习生杨慧韵黄冬苑

    1湖南卫视:自称“原创”!

    2014年4月25日《花儿与少年》在湖南卫视首播,在开播前的看片会上,湖南卫视方面则表示,《花儿与少年》是湖南卫视原创节目。“我们的嘉宾有五女两男,任务也有所不同。

    2东方卫视:购自“原版”!

    东方卫视从韩国TVN电视台拿到了《花样爷爷》和《花样姐姐》的版权。在2014年6月15日播出《花样爷爷》、2015年3月15日播出《花样姐姐》。

    3韩国TVN电视台:花少跟我们无关!

    据韩国媒体报道,《花样姐姐》版权方TVN电视台曾在《花儿与少年》首播后发表官方立场称,“中国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与《花样姐姐》没有任何关联,也没有咨询等其他方式的关联。这是和《花样姐姐》完全无关的一个节目,我们也完全没有进行技术指导等任何形式的参与。

    Part水果大战真相·芒果番茄,谁抄谁?    

    内幕1 芒果和番茄,都参与了韩国版权的竞争!

    湖南卫视和东方卫视的《花样姐姐》版权争夺战,打响于2013年九、十月份。当时,双方同时和韩国TVN电视台洽谈,竞争正版版权。

    内幕2韩国版权方没有选芒果的原因是……

    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透露,由于自己所带领的团队已经和韩方合作过《妈妈咪呀》等好几个成功案例,因此最终获得了韩方的青睐,“湖南卫视方面可能比较强势,韩国原版方有点接受不了,最后还是选择跟比较有默契的我们合作。

    内幕3不管谈没谈成,都可以甩开胳膊直接干?

    不过,李文妤表示,虽然未能成功获得正版版权,但湖南卫视制作《花儿与少年》的决心和行动却没有受到影响,“我们和韩方已经在确定执行的过程中,湖南卫视方面还在追着版权,可能他们觉得版权一定会是他们的吧。得到韩方的口头承诺后,我们只是自己在搭建团队,明星也没敢请。但根据工作进度推算,他们应当一直在做些准备工作,当版权最后归我们的时候,估计他们可能明星的邀约都已经完成了!不然的话,《花儿与少年》也不会这么早就推出。我们一路都知道,但是能怎么应对呢?跟他们说你们不要做?”东方卫视总监李勇也曾通过微博影射湖南卫视涉嫌抄袭,“在一场友好竞争中,东方(卫视)获得了合作机会。后面的时间,在与合作方谈版权合同。如果与对方谈合作,谈不成就直接模仿,这是不尊重知识产权,即使一时得利,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

    内幕4韩方维权好难?“再怎么抄,总会改一点

    对于抄袭的质疑,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回应任何问题。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表示,对韩国版权方来说,进行维权的难度实在太大。“因为中国的制作团队再怎么抄,总归会改掉一点,如何界定它是不是抄袭呢?我又没用你的节目名,你凭什么说我抄?人家可以说文化产业的东西,大家脑子一拍,很多时候创意和点子是会撞车的。

    PartB大家来聊聊·中国电视的抄袭成功学

    Q1只要节目成功,是不是抄袭根本不重要?

    ●咪蒙(剧评人):在中国,抄不抄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对错!

    “你说观众在不在乎版权,是不是抄袭?观众的喜好是凌驾在道德之上的?我感觉中国观众是这样的。因为在中国版权意识本来就不是很深入人心,因为抄袭是没有代价的。比如在英国,以前在哈佛有一个班级作弊,整个班级遭强制休学。但是在中国人心中,抄不抄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对错。中国观众会觉得:首先这个节目我要考虑的是我喜不喜欢,不是它对不对。但是,比较奇怪的是,微博上几件大事,比如猫力有版权问题,很多观众也会骂她。你说他们不在乎吗?其实不是,也是在乎的。一方面是看自己的好恶,一方面是看舆论的导向。当舆论导向不抨击这个时,抄袭就变成了一种选择。

    在中国,你要有道德感的话,明显你就跟别人不在一个起跑线了。不要脸的人会爬得更高。小人是更容易赢的,因为他们不要脸啊。中国的影视公司最缺的就是“不作恶”。他们会觉得,我为什么不可以抄呢?我就要抄。但你说要怪湖南卫视吗?我觉得不是。我觉得应该怪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好。我们不可能指望一个以牟利为目的的影视公司有这样的道德体制。我以前也做过抄袭的专题。在韩国,一个抄袭的编剧是要停牌几年的。当一个电视台的节目涉嫌抄袭版权,你就要停节目。如果有这样的代价,就没有电视台敢去抄袭。我们还是不能指望大家自觉,这是不可能的。像郭敬明是公认的抄袭作家,他在国外十年之内都不能出作品,但在我们中国,他是可以进作协的。这种荒诞是法律不健全导致的。像湖南卫视就认为,你非要去买版权,你傻啊,你活该啊。在中国影视业,我最大的感受是,你善良、你坚持正确是会有报应的。你要选择对,还是要选择成功?”

    ●卢家银(学者):观众更多考虑的是节目的效果与个人的体验!

    “从观众来看,他们其实考虑的是节目的效果,和个人的体验和感受。不会更多地去思考法律层面上的问题。这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民众法律意识和版权意识淡薄。像我们的企业、媒体和国外企业合作过程中,版权领域的欠缺,导致了无形资产的估价会很低,有些无形资产估价甚至为零。而国外的企业无形资产能算几百万,甚至上亿美元。

    Q2在中国抄袭真的是没有代价的吗?

    ●咪蒙:创意需要冒险的,抄袭才是稳妥的

    “这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的维权,我也咨询过很多律师,但从律师的角度看本来法律规定就很模糊啊。很多时候我们都很怕侵权,律师就会说,这个我们都没有办法判断,这就要看对方计不计较。这证明法律是非常的模糊。第二个,还要看每一个创作者如何理解自己的职业。老实说,你说他真的抄了他不知道吗?他非常知道,就是嘴硬。但是他为了成功,不在乎这个,有时候把自己也骗到了。按道理说,如果我们的法律法规健全,比如说如果《花儿与少年》的团队从来没有看过《花样姐姐》,你想出了这样的创意,那你还是不能做啊!因为别人已经做了!这就是我们的创意团队不自觉啊。难道说我现在没看过《红楼梦》,那我就可以做吗?可以做得一模一样吗?怎么可以!这就是版权意识啊!因为我们觉得创意是需要冒险的,抄袭才是稳妥的呀。它已经有成功的先例了,抄袭不需要冒险。所以这就是整个产业的问题。它跟整个中国都是一样的,就是成功学。只要成功,哪在乎手段呢?

    ●卢家银:不断在抄袭,但很难举证

    很难维权。尽管律师义务很大,但每次都是处于诉讼状态,诉讼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早些年的时候,就有过这样的案例。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节目的模式来说,商标法肯定不适合;专利保护条例也不适应技术类型的。举证的时候,你难说A节目就是抄袭了B节目。你感觉很像,但是你很难举证,并且法律目前并没有保护这样的节目形式。

    Q3在电视版权界,“大婆”该怎么对付“小三”?

    ●咪蒙:对于中国的影视公司来说,要么你就不作恶,要么你就必须做得更好

    “有些人知道影视节目是买了版权的,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花儿与少年》买没买。好多观众不在乎,不了解,也不关心。比如韩国电影《重返20岁》,其实是有版权的,虽然它不是抄袭,但很多人骂它抄袭。这就说明观众缺乏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也不去做对错判断。我觉得这引申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在中国的版权以及抄袭,一般人会认为离我的生活很远。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其实在西方,这是一定会在你的生活中。比如你一定要为对方的创意和版权付费。这是天然的一种意识,对吧?我能肯定中国短期内是做不到的,但最重要的是什么?他们会觉得人家又没抄你的,关你屁事?如果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意识,那么如果你是学生,你的论文被别人抄了,人家拿了A,你拿了D,我们说他抄得真棒,这样可以吗?很多人都会把看电视的版权和生活中的完全隔离开的。就觉得那只是娱乐而已。当我们追究版权的时候,别人会指责我们干嘛那么上纲上线?看一个节目而已。第二个引申出来的,也是我蛮有感触的问题,事实上对于中国的影视公司来说,要么你就不作恶,要么你就必须做得更好。其实简单来说,《花样姐姐》和《花儿与少年》的话,《花样姐姐》就必须要做得更好。以为他们已经不要脸了,你必须对自己的要求更高。因为这已经是不公平的竞争了,那没有办法。

    ●卢家银:没有仔细的法律法规保障节目形式和结构

    “我们法律上并没有仔细的条款来规定、保障节目形式、节目结构,只是保障节目利润。不光我们国家,其他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只是在美国、英国,他们是探法国家。有一个法官造法,法庭上法官可以根据案例推断情况,可以查询如何判定,这是比较灵活的。欧洲2001年的时候,才成立了欧洲电视节目版权协会,但也仅仅在版权纠纷中起了协调沟通的作用,类似民间组织,是非官方的。它协调的意见,也不能成为判决,没有法律权限,这可以称作一种化解版权纠纷的交流与合作吧。

    Q4电视抄袭成功学背后的根源?

    ●咪蒙:抄袭,首先说明你不要脸,第二说明你无能

    “一是以牟利为目的,比如不管投资方,还是电视台,你抄袭的话,会觉得稳妥。第二,中国创意人才太少,创意永远掌握在特别少的人手里,因为我们的教育不鼓励创意。什么叫创意?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但我们的教育鼓励你跟别人一样。所以创意非常贫缺。抄袭很多时候也是因为不得已,因为我想不到更好的,我只有抄。比如我自己想的只有两分,人家做的是十分,那我抄了肯定有八分。抄袭,本身首先说明你不要脸,第二说明你无能。

    ●卢家银:不断打擦边球,因为抄袭没有代价

    “第一是我们法律上的不足。导致了大家敢于去抄袭。不断去打擦边球都没有问题,因为抄袭的代价是没有的。第二,如果从媒介管理的根源上说,我们80年代的时候,媒体都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让大家自己找饭吃。这种版式的模仿,节目内容的学习或者克隆,会导致节目的同趋化目的同趋化。

    Q5中国的电视制作从之前的连抄都抄不好,到抄得很成功,如何看这种中国式学习?

    ●咪蒙:专业的小偷,还是小偷

    “我觉得,中国的综艺的制作水平还是蛮有进步的。中国人的创意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投机取巧和小细节上。其实整个综艺团队缺乏的是什么?比较缺乏大创意,不敢冒险。但在小细节上是厉害的。不管是浙江卫视还是湖南卫视,尤其是湖南卫视,很强的一点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它抄得好呢?因为它真的懂得大众的嗨点,这是很厉害的。它可能没有那么大的创意能力,但它接地气,它懂得观众的痛点、萌点、泪点。所以你会觉得很荒诞的是,它不是没有智商,它不是没有趣味,但它选择一种取巧的手法。它把智商用在做坏的事情上。它明明做原创是可以的,但会比抄袭难,因为要重新发明一种体系。抄袭是不对的,但是抄袭的技术是在进步的。偷东西是不对的,但每个小偷的技术有很大的差异。在小偷界它是成功的小偷,它是牛逼的。它是一个专业、敬业、爱业的小偷,但它还是小偷。

    ●卢家银:“拿来”征得同意,是最起码的同行竞争道德底线

    这种“中国式学习”还是不太合适,这是拿来主义。拿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拿来肯定首先征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这“拿来”也得讲究修饰、效果。你怎么样拿来?你跟原有的节目形式怎么改造?怎么样把它本土化?怎么在原有的形式上创新?如果在拿来的过程中能有一个较大的修改,能体现自己的特色,这样的“拿来”应该是比较受欢迎的。

    ●韩松落(评论员):仅有好创作是不够的

    作为创作者,曾经觉得,知识产权这件事,必然是黑白分明,不容侵犯的,但现在,我的看法却有了一点改变。首先,文化和任何资源一样,也必须循环再用。因为,我们的世界,已经翻不出什么新花样了,故事已经讲完了,如《圣经》里的《传道书》所说的那样:”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哪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江月代代重临,江花年年映着晚红,三两场相似的战争,七八个觊觎世界的狂人,来来去去那点悲欢,忙忙碌碌这些离合,苦苦积攒下的人世的经验,像失传的手艺,隔三差五还要重温。

    更重要的是,经历过这许多“小三”强过“大婆”、抄袭之作名满天下的事件,我渐渐了解到,创作这件事,写出来拍出来、变成文字或者影像,其实才完成了第一步,现代社会,创作看起来像一个偶然事件,却还要捆绑创作者在其他领域的努力,要结合你发的微博,你认识的人,你签售时穿的衣服,你旷日持久的努力经营下的形象,一件作品是否受到欢迎,是所有这些因素的综合。创作者看起来是一个人,实际上得是一个形象综合体,仅仅有好创意好创作,却没有一个好的有力的形象帮助推广,是远远不够的。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电视台,其实都是这样。

    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对创作者的权益,我的认识没变,但我对它在一个作品商业成功的因素中,所占的比例有了怀疑。仅有好作品是不够的,现代社会认可的是一件更大的作品,形象,以及传播。

    在中国抄不抄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对错。

    法律上的不足。导致了大家敢于去抄袭。不断去打擦边球都没有问题,因为抄袭的代价是没有的。

    明明做原创是可以的,但会比抄袭难,因为要重新发明一种体系。抄袭是不对的,但是抄袭的技术是在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