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艺术课程课时量是素质教育的一小步
9月19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相关报道见《兰州日报》9月21日1版)
美育教育对于塑造人的灵魂、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提高情趣,以及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99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美育不仅能够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人们的社会竞争意识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激烈,个人能力决定了人的生存质量的好坏,而这个能力绝不仅仅是生存能力和技术能力,更是包括美育素养在内的综合能力。由此可见,美育作为教育内容的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且影响深远的组成部分,对开发教育对象的潜能和提升社会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美育培养已经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美育是开发学生智力的重要手段,是造就人才的原动力,同时也是强化德育工作的有力手段。广大学生正处在心性情志品格健全完善的关键时期,在学校开展美育教育可以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因此,学校应该是实施美育教育的主要阵地,美育教育应该是学校教育重要的内容。
不可否认,在强调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的学校教育仍然存在强大的应试教育的惯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在对学校和老师的考核中,仍然以升学成绩作为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考核指标。这种考核机制过多强调教育的实用性、功利性,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校的升学效果,而忽略了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和德育教化的树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学校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根本没有开设或开设不足,应试科目被尊为“主课”,音乐、美术、体育被贬为“副课”,学校在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上也存在严重厚此薄彼的现象,担任美育教育的教师热情不高,而同样具有美育教育责任的主课老师也很少发掘其中的美育内容,忽略了对学生审美情趣的培养。
当然,把素质教育贯彻不力的责任完全算在学校身上也是不公正和不全面的。我们要看到,当前社会狭隘的用人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使全社会形成了以选拔为唯一用人机制的应试教育体系,趋利性与竞争性能力培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内容要摆脱应试教育的约束,真正树立起素质教育的共识,就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强制性规定和调整必要的考核内容。此次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就是这样一种硬性规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摆在了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突出位置,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甘肃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也明确提出,要“深化课程内容改革,改进美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对21世纪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现代社会对人的要求,学校教育需要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增强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运用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的课时量,仅仅是素质教育实质性改革的一小步,我们期望更多实质性的改革措施能够尽快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