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门槛”降低

26.09.2014  04:19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就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了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的办法,提出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六条措施,并对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给予进一步政策倾斜。同时,允许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此外,为强调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心本职工作。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上级机关不得借调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意见》还指出,要坚持依法考录,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不得简化考录程序;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严禁针对特定人员设置与履职无关的资格条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等。

    新闻分析

    “降门槛”能否破解基层“招人难”?

    有人担心新规的出台会否出现许多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新规如何让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保“”?

    适当降低门槛,是为了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荒的问题。然而人们很容易认为:在解决了“”的问题后,“”就会下降。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说,质量和素质是相对岗位适应性来讲的。确保考录制度公平性往往在起点上予以考虑。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本就稀缺,在准入时采用“一刀切”方式,容易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这次改革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吴江补充说,“降低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新规坚持了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凡进必考”原则,只是使考录政策更加科学灵活地适应实际需要。

    如何防止招录过程中的“萝卜招考”现象?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吴江说,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从中央到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方面要放开对基层的束缚,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才能让这项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如何解决基层公务员“留不住”难题?

    为此,《意见》也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等。同时规定,各地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吴江认为,这都是在稳定队伍方面采取的措施,把一定数量职位留给当地,就是考虑到了基层的实际情况,本地人员适应性比较强。另一方面设定最低服务年限,既然降低门槛了就要有服务年限,否则就难以达到留住人的目的。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