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原标题:我省出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开展留学中介服务须有资质
中国甘肃网1月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郭涛)昨日,省教育厅出台《甘肃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未获省教育厅资格认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留学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留学中介服务。
全省留学中介正规军不多
目前,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省有资质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仅有3家,除外省有资质的中介经批准在甘肃开设的极个别分支机构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是非法中介。记者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站查询发现,我省仅有3家机构获得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介的资质(截至2014年5月26日),分别是: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甘肃华侨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博兴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开展留学中介服务活动要取得资格认定
《甘肃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凡在甘肃省从事该行业,须依法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后,再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征得省公安厅意见后,由省教育厅颁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中介机构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经营范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并到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备案,方可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留学中介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宣传活动
留学中介机构开展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留学中介机构发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假宣传和从事任何与留学中介服务无关的活动。留学中介机构须与其服务对象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留学中介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夏(冬)令营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宣传活动。
据悉,省教育厅对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实行年检制度,经省教育厅认定并获得资质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自本办法正式发布起60日内,须到省教育厅重新办理资格认定事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对年度经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留学机构进行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