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积极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
12.04.2016 19:1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解决好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对象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肃北县民政局筹集专项资金,积极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此次资助的对象为全县60岁以下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资助标准为120元/人/年,资助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2016年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资金已拨付完毕,共资助711人,资助资金85320元。其中,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86人,资助资金58320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25人,资助资金27000元。
(肃北县民政局 莲花)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2.04.201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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