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7.05.2016  09:02

    原标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根据规定,今年我省高考将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同时,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今年继续实行“裸考”制度。

  今年高考文化课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各考点都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金属探测仪、身份验证仪和无线信号屏蔽仪。考生进入考点前,在指定区域接受检查完毕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人员须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二次检查,检查完毕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我省将逐步探索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允许离开考点。同时,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统一文具。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规定之外的文具,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检查文具是否齐全,考试期间文具不得收回。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文具由考生带走。此外,各考场须在考生可视范围内配备一个挂钟。此外,今年我省将实行县(区)“双对调”监考。

  高考评卷工作将于6月9日~18日进行,其中由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类各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各科目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及汉语文科目的网上评卷;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中职生专业考试的评卷。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按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各学科成立质量检查组,加强评卷复查,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据悉,今年我省高考成绩将于6月22日~2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县(区)招生办查询;也可通过电信168信息台、移动12580信息台和联通1161148信息台等付费查询;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记者 郭涛)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