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女热水泼师”还“烫伤”了谁?

14.11.2014  19:01

   作者:斯涵涵

  11月11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一名学生因缺课迟到,被老师批评后用热水泼向老师面部,造成该教师面部烫伤。今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表示,学校已报案,相关情况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会依法依规处理。(1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当下,正是新一届大学生考研备战时期,这则关于考研的新闻一下子抓住了众人眼球。

  作为一个法律学院的学生,多学了几年法律知识,也理当比一般人具备更高的法律意识,且不说这个学生没按时上课本身即是错误行为,也且不说这个老师的话语是否含有这位女生所说的诅咒意味,退一万步讲,即便老师的批评错了,可以交流,也可以申辩,还可以向学校投诉,怎么可以像一个泼妇一样,用接近98摄氏度的热水泼向一个长者,一位教授自己课程的老师?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名女生直到第二节课才到教室。老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课间休息时,这名女生主动拿走老师的杯子去饮水机接热水,该老师还对女生说了谢谢。不料这名女生端起接满热水的杯子,直接泼向老师面部。如果说她当时采取过激行为属于情绪失控的话,她时隔一堂课的思考、采取如此“平常”的举动,其心思的缜密、行为的“冷静”倒更叫人害怕:是什么令一个女大学生如此失去理性?又是什么让她心中满是娇气和戾气,听不得丝毫的批评?当一个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无视法律和他人生命安全,考上了研究生又有何用?

  “老师诅咒她考不上研,她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阳光。”这句话听来寒气刺骨。考研是为了提高知识水平,提升学习能力,拓宽职业规划,确是一件关系到大学生前程的事情,然而在一部分学生看来,考研是就业的敲门砖,或是害怕走向社会、延迟就业的借口,学习的目的一旦变得功利和浮躁,心态也会随之扭曲变形,失去阳光,一句平常的批评也会变成诅咒,本应宁静的课堂也成为泼水相向、伤害他人的争斗场。对老师的尊重、对法制的敬畏自然让位于自以为是的迷乱之中

  据悉,受伤老师半边脸出现红肿、水泡,还出现溃烂化脓,眼睛红肿、难睁开等情况,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笔者支持学校报案,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法律学院的教学环境中,依法依规处理相关案件当是衡量法制素养的标准。大四学生早已是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热水泼师”还“烫伤”了谁?老师面部烫伤,尚待治疗,而被自己的学生当堂泼水,内心的伤情更深,老师的尊严何在?课堂秩序、校园纪律何在?老师以后还怎样教育学生?这位女生,如此“野蛮”,伤害他人,不仅面临法律惩处,也势必遭致公众批评,其考研复习也可能停滞,可谓害人害己;而学校的声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而当事人个体、我们的教育、整个社会该从中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和反思,一切还远未结束。(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