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老赖”甘肃开展交通违法“大清违”行动
甘肃新闻网兰州7月10日电 (史静静)机动车多次违法不处理、记满12分及以上还照常驾车上 路……对于这种老赖,9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制定了《全省进一步加强交通违法“ 大清违”行动工作实施意见》。在此次行动中,保持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高记分驾驶人“零容 忍”的高压严管态势,路面交警一旦发现司机驾照记满12分,将当场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秩序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六类重点车辆(即客运班车、旅游 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大清违”行动;负责定期组织开 展对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人“大清违”行动,并定期曝光通报“大清违”行动成果。车管部 门负责源头告知,敦促违法车辆相关人员和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人主动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 处理。宣传部门负责将六类重点违法车辆的违法行为和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人在当地媒体集 中曝光,对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重点单位、 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同时,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明确一名支队、大队领导专门牵头负责,对违法未处理车辆 和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人逐一进行清理,确保每月客运班车、旅游客车、校车交通违法处理 率达到70%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处 理率达到50%以上,记满12分及以上持A照驾驶人处理率达到70%以上,持B照驾驶人处理率达 到60%以上,持C照及其它驾照驾驶人处理率达到50%以上。
车管部门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下发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 管理人或驾驶人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尽快接受处理,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人 尽快参加学习、考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定期联系辖区重点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走访辖 区主管单位,开展“大清违”工作。每月向辖区运输企业抄告辖区内客运班车、旅游客车、 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在本地、异地交通违法信息, 督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及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在路面查处工作中,发现六类重点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管理人或驾驶人进行处理。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要依法扣留车辆,在机动车驾驶人消除 机动车所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接受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 罚,并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车辆予以放行。
对机动车状态为“强制注销”或“注销”的,依法扣留车辆,按规定处理。发现记满12分的 驾驶人,要当场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辖区违法次数最多、尚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和需公告停止 使用的驾驶证,在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其车型号牌、违法未处理次数、停止使用的 驾驶证号。交警部门鼓励动员群众通过110、122、12122报警平台和“随手拍”公安微信、微 博等方式,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