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讲活动在兰州正式启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是关系千家万户和百万老年人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依法保障和增进老年人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省老龄办、省委讲师团联合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活动,省委讲师团选派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刘永哲和省委党校法学研究部教授曹建民以专题辅导报告会的形式在全省14个市州和部分县区巡回宣讲。《条例》宣讲的主要内容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条例》涵盖的亮点、难点、热点问题。
8月26日上午,《条例》宣讲活动在兰州正式启动。兰州市市委、市政府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市直各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市县区老龄工作人员、涉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涉老社会组织代表、老年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省老龄办全体干部共600余人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岳永宁主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卢琼华出席宣讲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党校法学研究部教授曹建民对《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
在启动仪式上卢琼华主任对宣传贯彻《条例》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宣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 二是 拓宽领域认真宣传贯彻《条例》; 三是 强化领导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作用,更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
“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省老龄办 张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