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4.11.2016  03:05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11月3日,酒泉市纪委通过省纪委官方网站甘肃廉政网通报了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肃州区西洞镇罗马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廷鹏工作失职致使集体土地补偿款被个人领取问题。

    2.肃州区银达镇怀茂村村委会主任候小花套取农机深松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3.玉门市柳河镇东风村违规向农户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荒地承包费问题。

    4.瓜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王明星滥用职权和贪污社会抚养费问题。

    5.瓜州县瓜州乡党委书记邓世平、原乡长魏生龙、乡长马明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

    6.敦煌市月牙泉镇鸣山村村委会副主任魏遇红违规公款私存问题。

    7.敦煌市莫高镇三危村五组组长马建明违规公款私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