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0.05.2016  10:49

    原标题:张掖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5月26日通报了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甘州区花寨乡余家城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才年、村委会主任谢喜贪污、侵占等问题。2008年至2015年,张才年利用职务便利,将部分村集体荒滩、牧草面积分摊到自己和家属名下,其中16972.5元补助款未缴村委会入账;违规为本人和家属申领困难补助、低保金共计10684元,违规为其母亲和侄子申领低保金6384元,为其母亲虚报领取牧草补贴240元。谢喜将部分村集体荒滩、牧草面积分摊到自己和家属名下,其中10965.6元补助款未缴村委会入账;将联通公司支付给该村的1000元信号塔占地使用费据为己有;违规为本人及家属申领低保金、困难补助共计27540元,违规为其母亲申领牧草补助、困难补助788元。2016年4月,张才年、谢喜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甘州区安阳乡王阜庄村委会违规购置车辆问题。2012年3月,该村委会违规购买二手车1辆,并入户在村委会主任焦得雄名下,由其驾驶使用。2016年4月,焦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泽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史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月,史林休假期间酒后到110指挥中心指使值班人员离岗给自己购买东西。同时,史林先后4次在接听平川镇某村民报警电话时言语强硬,且未做备案登记,报警信息未能进入接警系统,致使报警问题未及时处理。2016年3月,史林受到警告处分。

    临泽县板桥镇东柳村村委会违规报支接待费问题。2014年7月,该村用酒款发票报支2012年接待制种公司人员餐费等3600元。2016年3月,村委会原主任郝玉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清退。

    山丹县老军乡丰城村村委会截留草原奖补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该村截留草原奖补资金17891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该村在低保评定过程中优亲厚友,在村民余某名下安排一类低保2个,实际由村委会主任王多选妻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录选母亲享受,分别领取低保金1650元。2016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郑福、村委会主任王多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录选免予党纪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山丹县东乐镇五墩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生泽、村委会主任赵东旭、村文书马文斌未交水电费4500元,无偿浇灌耕地;2012年,该村违规给上述3人发放补助5000元;2013年7月,赵东旭违规将应由自己承担的罚没款16024元在群众自筹款中报销;2011年,该村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33600元。2016年4月,杨生泽、赵东旭、马文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59124元予以追缴。

    民乐县新天镇薛寨村党支部书记张进财冒领慰问金问题。2015年7月,民乐县委组织部慰问老党员时,张进财隐瞒其母亲顾某已经去世事实,违规领取慰问金300元。2016年4月,张进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日报记者吕宝林)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