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老虎”为规范“网购”监管敲响警钟

19.07.2014  22:27

  时下,网购很发达,不过一些网购令人瞠目结舌。昨日上午8点多,河南省公安厅官博@平安中原发出一条令人吃惊的消息:7月16日凌晨,三门峡警方在湖滨区崖底乡东贺家庄李某家解救一只幼虎,贩卖团伙6人全部被擒获。该团伙通过互联网出资25万购买了一只孟加拉幼虎,意图贩卖牟利。(7月18日《郑州晚报》)

  俗话说得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明星成龙,姚明,周继红,李婷,孔令辉等为保护野生动物,还专门拍了一部公益性影视广告,里面的广告词就是这句经典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确实,人们为了象牙而杀害大象、为了犀牛角而杀害犀牛、为了虎皮和虎骨而杀害老虎、为了熊掌而杀害熊、为了海龟壳而杀害海龟……如果贪婪的人们没有了上述需要,试问,偷猎者还会如此丧心病狂地捕杀它们吗?仅从这点而言,对网购老虎的6名犯罪嫌疑人,就应该严惩不贷。

  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禁止猎捕、杀害、出售和收购。那么,这些犯罪分子又何以得逞了呢?很显然,这些人利用了网购的隐蔽性和便捷性,才使他们的“购虎阴谋”顺利得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这6名犯罪分子唯利是图“倒虎图财”的阴谋,虽然落空,但留给我们的教训与思考,远未停止。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有识之士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各种国际公约也先后制定,禁止象牙交易保护了大象,禁止虎皮交易保护了老虎。早在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就承诺了放弃千百年来用犀牛角和虎骨入中药的习惯,改用其他代用品来取代犀牛角和虎骨,从而在保护犀牛和老虎方面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得到了国际上广泛好评和赞誉。那么,现实中“图财害命”屡屡购买、倒卖野生动物的现象,为何还屡禁不止呢?

  这一方面说明,我们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各个环节还存有漏洞,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网购的兴盛并伴随着“鱼龙混杂”的发展态势,网购屡屡出现问题,甚至成为法外之地,逃避监管,成了法律监管盲区。

  那么,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各个环节排查问题、堵住漏洞,特别是对“网购老虎”类似现象,更不能掉以轻心。只有从严、严管、规范、治理、整顿“网购”乱象,像这样类似“网购老虎”触犯法律的行为,才不会再次发生。

  文/王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