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稳住经济接续政策 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为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国家近期出台了19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9月13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形成了甘肃省24条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吹风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介绍。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扩大有效需求、稳市场主体保民生等三个方面24条措施,对应落实国家三个方面要求19条措施,新增5条措施。其中,落实国家宏观政策6条,包括协同加快金融工具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加大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等,新增1条措施,即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配足融资措施。扩大有效需求10条,包括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推动新能源、电力、石化、水利、交通等重大项目上马实施等,新增包括培育发展省内平台企业和新业态等3条措施。稳市场主体保民生8条,包括细化落实国家关于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市场监管、粮食能源稳产保供等政策措施,新增1条措施主要为抓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注重全面发挥政策措施对稳经济的关键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在四季度企稳发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也为今后发展蓄势聚力。注重保障性,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困难群体,针对市场主体,提出了缓缴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注重连续性,与前期53条及后续各部门出台的稳经济政策一脉相承,贯彻了国家最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吸纳了各部门提出的利好政策,是对系列稳经济政策的补充和延续。注重可操作性,对国家提出的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就业创业等政策做了细化,并将接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考核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政策吹风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责编:焦隆、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