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所得税处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汇算清缴申报率全部达标

14.09.2016  15:34

  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结合兰州市企业所得税征管实际,市地税局所得税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市查账征收户共有13929户企业参加汇算清缴,申报率为99.45%,核定征收户共有539户企业参加汇算清缴,申报率为98.36%,两项均已达到年初省地税局制定的汇算清缴申报率必须达到98%的目标。

  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总局、省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要求,所得税处及时召开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会议,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标准、时间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以往年度的工作做法,统一政策口径,完善中间环节,强化纳税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程序,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抓好宣传辅导提高申报质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性强、操作复杂,是税收日常征管工作中的难点,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既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检查,也是对企业所得税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所得税处对全市840余户大中型企业纳税人进行了四期汇算清缴专题培训,帮助纳税人较为准确地把握税收政策,切实提高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结合汇算清缴做好清缴入库工作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季或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管理办法。所得税处要求各县区局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缴方法和期限,做好所得税预缴税款入库工作。对经过汇算清缴有欠缴所得税的企业,督促其在汇算清缴期间内结清所欠税款。各县区局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税款入库手续,提高税款入库率,不得擅自延长税款入库期限,同时防止发生新欠,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