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督查中心组织召开金昌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反馈会
2014年10月23日上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在金昌市组织召开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反馈会,西北督查中心赵浩民主任、张军副主任,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副厅长董光国及金昌市市委书记吴明明、市政府市长张应华、人大主任方银天、政协副主席赵明智及金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参会的还有金川公司王永前总经理及金昌市各重点企业负责人。
会议由西北督查中心主任赵浩民主持,张军副主任对金昌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进行了书面反馈,金昌市政府张应华市长进行了表态发言,王建中厅长也就这次督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王建中厅长指出,这次督查组利用10天时间对金昌市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诊断式”检查,这是帮助我省和金昌市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环保工作的一次有益创新。西北督查中心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整个督查工作按照事先告知、制订方案、组织现场调查检查、通报反馈等步骤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是一个很完善的体系。反馈通报材料是督查组同志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扎实工作形成的,整个材料全面客观,具体实在,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近些年金昌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也指出了当前仍存在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可以说是抓住了关键,切中了要害,同时,五点建议为金昌市下一步环保工作的开展和存在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省环保厅的态度是“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王厅长强调,金昌市政府和环保部门一定要正视问题,坚定信心和决心,对目前能够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对排放污染物的场所要制订综合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治理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也一定要落实工作责任,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部门和责任人要提请公安、监察部门介入,依法追责。特别是企业作为环保主体责任的承担者,一定要严格落实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为环境执法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比如“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这些一定要用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上,通过这些手段的实施,推动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环境隐患。金昌市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真正做到环境执法掷地有声,重拳出击,铁腕治污。
最后,王厅长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金昌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希望存在问题的企业能够提高思想认识,千万不能把表态挂在嘴上,要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来,客观准确对待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希望西北督查中心各位领导能够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甘肃环保工作,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不断推动甘肃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明年环保法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