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1.05.2014  00:31

   每日甘肃网讯 (记者 冯乐凯)据中共甘肃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甘肃廉政网”消息,4月21日,酒泉市纪委再次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阿克塞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兽医局、疾控中心和县小学公款消费、公款发放实物问题。 阿克塞县纪委对上述4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将违规列支的公款进行清退后上缴县财政,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

   2、敦煌市肃州镇肃州庙村党支部书记闫宏违规操办本人喜庆事宜问题。 敦煌市纪委给予闫宏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闫宏收取的村干部礼金进行了收缴。

   3、肃州区西洞镇滚坝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帮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肃州区纪委给予刘国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村干部分别退回用公款报销的旅游费用。

   4、瓜州县西湖乡四工村支部书记张存祥为儿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 西湖乡党委给予张存祥党内警告处分。

   5、金塔县中东镇官营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卫国借考察学习之机绕道旅游问题。金 塔县纪委责令中东镇党委对王卫国进行诫勉谈话,并由县纪委对中东镇党委书记闫雄国、镇长石生金进行通报批评。

   6、敦煌市阳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刚为职工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敦煌市纪委给予张刚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费用全部清退上缴。

   7、瓜州县梁湖乡原人大主席徐世雄参与聚众赌博问题。 瓜州县纪委给予徐世雄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