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天津“9+3”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2012级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的函
关于甘肃-天津“9+3”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2012级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的函
甘教职成函〔2014〕26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为了推进我省藏区教育跨越式发展,培养藏区建设人才,实现藏区的长治久安,提高广大群众生活水平,2012年秋季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贵委与我省教育厅签订了《甘肃-天津“9+3”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协议》。
此项目2012级学生即将进入顶岗实习及就业阶段。为了做好2012级此项目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学校优先推荐甘肃-天津“9+3”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毕业生在大中型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顶岗实习及转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就业空间小,岗位少,就业难度大,同时在2012级项目学生中了解,部分学生有到滨海新区实习、就业的愿望。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藏区广大群众的关怀,帮助藏区老百姓子女实现就业愿望,依据协议“ 毕业生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发展需求和“9+3”项目学生就业愿望,优先推荐9+3项目学生到滨海新区实习、就业;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甘肃省内其他中职学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实习、就业,支持滨海新区发展”,恳请贵委牵线搭桥帮助藏区老百姓子女实现就业愿望,让他们实现相对稳定的就业,使这一普惠广大藏区群众的项目为实现藏区的长治久安产生积极影响。
妥否,请回复。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 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