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观摩交流会议召开

11.04.2016  13:00
'); } 来源:厅救灾处    日期: 2016-04-11    点击数:

    4月7日,省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观摩交流会。厅党组成员、省减灾委专职副主任蔡仲爱全程参加会议并讲话,厅救灾处处长辛广楠主持会议,各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救灾库、救灾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上午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实地参观了省中心库仓储设施设备、物资调运演练和管理运行制度等情况;下午6个市县介绍了各自做法,交流了经验,蔡仲爱主任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

 

    蔡仲爱主任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新常态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就推进全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出了十点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要因地制宜确定救灾库规模,争取本地财政支持救灾库建设。 二是制定出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政策。 要制定政策文件,探索工作机制,争取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是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存储工作。 要协调本级财政列支经费,采购适合本地使用的救灾物资,确保有灾时能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 是高效做好物资调运处置工作。 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资能以最快速度运往灾区。做好救灾物资报废处置工作,严防报废物资用于应急救灾或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是注意保证应急救灾物资的质量。 要加强与本地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保证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和质量。 六是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安全管理责任。 要健全管理制度,细化防火、防雷、防潮、防水、防鼠、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存储物资的绝对安全。 是探索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提升救灾物资验收、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各环节工作信息化水平。 八是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急预案建设。 要制订应急调运和消防预案,通过演练完善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九是加强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做好物资采购发放情况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内部监督、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是 抓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仓库管理人员的日常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的救灾工作需要。

                                                    (厅救灾处、省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