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精准扶贫如何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脱贫?
经济观察报 张天潘/文 精准扶贫是近年党中央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脱贫战略,要求到2020年使7000万贫困人口脱贫,这也意味着需要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让7000万让脱贫,任务不可谓不艰巨。为区别于传统扶贫,精准扶贫想做到精准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贫困情况严重的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然后逐级立下军令状。精准扶贫因此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在此重压之下,为让此任务有效化,各级政府想尽办法,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选派了超过四十万来自省市县三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驻村帮扶,几乎所有的贫困村都配备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组,连续用5年时间,担负起扶贫的重担。
要实现“精准扶贫”,毫无疑问,第一步就是做能够实现精准的摸底和信息收集工作,确定扶贫对象,然后对贫困户建档立卡。这重要的一步,存在着很多应该认真思考的困难。首先,建档立卡的信息还是不是太深入地收集到贫困户的信息及其贫困背后的根源等,建档立卡系统中录入的贫困原因都是固定选项,而且种类只有12种,缺乏系统的信息收集,对于解决复杂的农村贫困问题,很难做到精准。
其次,按照中国当前贫困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划线进行精准查找贫困户,也存在很多问题,正如一些基层干部指出的,人均年收入低于2800元在实际识别工作中,除非极端贫困的地区和极端困境的家庭(如孤寡老人、家庭有重大疾病者),几乎没有哪个村能找到这样的贫困户,比如一个村民出去打工,一个月至少能挣一两千元,两三个月就能赚够2800元,那么他算不算贫困户?如果不算,一旦没有出去打工,马上进入贫困状态,而且打工收入很不稳定。更重要的是农民收入很难统计,比如一户家里有三头合计价值一两万的耕牛,那么他到底是不是贫困户?不算的话,他事实上又没有其他收入。很多细致的问题,不是一个建档立卡能够精确解决的。
第三,在贫困户的识别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的矛盾,有限贫困名额在贫困地区成为香饽饽,贴息类的扶贫资金成为抢手货,这样竞争的状况下,往往就是有资源、关系和能力的农民拿到扶贫款,真正有需要的贫困户却无法争取,而贴息贷款等,很容易最后变成垒大户。甚至还有可能贴息贷款因为贫困户没有产业发展能力而根本没有需求,发放不出去或发放出去并不能产生效益。另外就是难以定标准和识别导致的模糊,很容易在村级内部形成利益纠纷,反而产生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委干部矛盾等各类问题。
精准扶贫与之前的扶贫模式并没有明显的差别,都是自上而下,特别成为任务重大的任务时,上面下达减贫名额、标准,下面根据标准被动地凑上名额往上报。所以这样的模式,本质上很难做到精准。
结合上述问题,可以反思,扶贫要尊重每一个地方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不妨在一定范围让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以到达标准的全国范围内普遍性和各个地方特殊性的结合。
最重要的是让农民提高发展自身的能力,不能光靠外部扶持,要指导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等。尽管在精准扶贫的思路里,有提出转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但基层在推进时,依然难免落入固有的扶贫模式中,还往往是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在绞尽脑汁想着各式的产业扶贫等,可是村民却并没有多少积极性。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悖论:精准扶贫意图使贫困户脱贫,但忽略了他们的实际需要,还可能助长部分贫苦困户的“等靠要”思想。一旦外力撤出,可能很快就会返贫,农村依然没有实现内生性发展,农民的自主性依然没有被激活。
所以,对于实际扶贫过程中,首要的是要让村民参与进来,包括设立标准、选择贫困户、发展产业等,都充分尊重每一个村民,公开讨论,基层干部居中协调和指导即可。还有就是引入更多的社会公益组织加入政府的扶贫工作中,以它们的专业性和中立性,来完成基层政府无法或者不方便完成的工作,政府更多地做好购买服务即可。这样既能减少基层干部的巨大工作量,还能真正地赢得村民的认同,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提升了能力,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