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安委会要求立即开展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1.08.2014  19:50
    为深刻吸取“8.2”昆山特别重大事故和“8.4”兰石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吸取兰州石化“8.4”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发电〔2014〕7号)要求,张掖市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立即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类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辨识粉尘燃爆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防水措施,及时彻底清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防止铝镁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除金属铝、镁等粉尘存在爆炸危险外,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同样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也要同时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分安排部署、企业自查、县区整治、市上督查五个阶段进行。企业要将执行粉尘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时向县区安监部门报告;各市县安监和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对存在粉尘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没有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停建、停业直至关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和落实习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黄泽元市长7月26在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提出的“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侥幸、措施上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应付、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松劲懈怠”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