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07.08.2017  17: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国将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7]42号)文件精神,省统计局高度重视,于8月2日成立了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下发了《关于组建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甘统办〔2017〕33号)。

通知》  明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统计局局长包东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省统计局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督查组、方案与试点实施组、数据处理组。《通知》还对省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就各工作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通知》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各工作组要按照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市(州)统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机构、人员、经费预算、物资筹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