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今年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和专项督察

12.07.2018  08:45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于7月中旬开展2018年第二批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5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将进驻兰州、白银、张掖、定西、临夏5市州,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被督察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区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在具体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落实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被督察地区河流水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水质,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盯住突出环境问题、中央关于祁连山专项督查指出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

  9个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将对酒泉、庆阳、陇南、金昌、嘉峪关、天水、武威、平凉、临夏9个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的市州开展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市级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和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据了解,我省去年下半年及今年上半年已组织开展了9个市州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9个市州52个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下沉督察,进驻督察期间,督察组共受理来电举报1608件,经梳理合并向9个市州交办环境信访投诉1215件,目前已基本办结。通过省级环保督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推动落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