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一步

31.08.2015  12:20

独立、客观、公正,第三方评估以其独特优势,越发被政府部门所重视。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及有关部委的负责人听取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汇报。


在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之外的“第三方”,正如天平中间的横梁,一头连着政策制定者,另一头连着政策执行者。将第三方评估运用到政府决策中,是本届政府创新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


从评估效果看,因其性质独立,故能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判断。这有助于避免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遮盖子”变“掀盖子”,发现一些政府内部碰触不到、不敢公开的问题,让监督更加客观、独立、公正。


同时,参与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拥有专业的评价人才和评价技术,在评估方式、指标制定、数据处理、调研程序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化工具,有利于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帮助政府做出科学判断。


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大背景下,第三方评估有利于明晰公权力边界,助推政府职能转变。这不仅成为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效方式,也可以帮助政府减轻行政负担,向“小政府、大社会”有效转型。从这个意义上说,引入第三方评估无疑是提升治理能力,改善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一步。


正因如此,从地方到部门到中央,第三方评估在政府决策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本届政府国务院常务会上已经是第三次亮相。一年前的8月27日,也是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听取了4家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汇报。当年6月,国务院启动全面大督查,在自查和实地督查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成为此次督查的最大创新和亮点。


本周,在相关部委的一系列举措中,提高决策科学性、建立高效评估机制,成为贯穿其中的“红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自动顺序选择为主、手动指定选择为辅”的评估任务委托机制。这意味着,在评估机构的选择方面,公平性将得到提升,相应地,随意性将大大减少。通过修订,以项目规模大小、重要程度、时间紧迫性、对项目的熟悉程度,或某评估机构参与了规划编制、参与了某项目的一期工程等,将不再被视为“手动”选择评估机构的理由。


环境保护部8月25日在京召开2015年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座谈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努力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打造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增强公众的监督力量,第三方机制是重要一环。例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仅事关绿水青山,也关乎公众安全健康,因此在项目能否上马的决策过程中,具有“一票否决”的重要地位。但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个别地方政府、企业将环评视为走形式、走过场,有的环评机构与政府官员存在裙带关系,有的与企业沆瀣一气,篡改数据、评价造假……如此“第三方”评估,不仅丧失其应有的独立性、公正性,更是沦为个别不法之徒的敛财工具,亟须监督和规范。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第三方评估是手段,不是目的。若想通过评估真正达到促改革、促建设、促管理的效果,就必须高度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无论是“决不能让第三方评估报告‘束之高阁’”,还是“在座的所有部门都要‘对号入座’”,都要求我们认真解决评估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


一个展现出更宽广胸怀、接受更广泛监督、具有更高效执行力的政府正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