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被巡视市县反馈巡视情况
原标题:甘肃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被巡视市县反馈巡视情况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7月13日至9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陇南市、武都区、景泰县、会宁县进行了常规巡视。近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被巡视市县反馈了巡视情况。
巡视组指出,陇南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上还不得力,管党治党工作相对滞后,投入的精力不足。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领导干部敬畏纪律,纪严于法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好人主义比较普遍。市直部门有的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本部门执行制度不力的问题,监管、问责不够。查办案件力度不大,查案的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市管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干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行业管理的项目监管不到位,扶贫、水利、交通等部门的项目运行管理,外部监督难以落实,存在廉政风险。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轻刑化问题较为突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会议仍然较多,存在陪会和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各级领导班子副职担当精神欠缺,遇事不敢表态,都推给一把手。一些干部不作为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抱着守摊子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谋划项目,不争取项目;有的单位班子不团结,人心涣散;有的干部明哲保身,不敢为、不作为,工作效率下降。变相吃请现象仍然存在。干部兼职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存在重提拔、轻管理现象。
巡视组指出,武都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完全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欠缺,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不够,没有把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对待、同部署、同安排。案件查办力度不够,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薄弱,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管缺位。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其他工作较多,纪委作用发挥不理想。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有的权力部门出现“小官巨腐”,乡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频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有的部门守摊子思想严重,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单位对下属部门管理不严格,人员上班自由散漫,无事可做,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有的乡镇工作不得力、不尽心、不尽责,敷衍了事;有的副职缺乏担当,过于依赖一把手;有的管资金、管项目、有审批权的办事人员仍然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个别执法单位干部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各类会议、文件仍然偏多。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干部轮岗交流不够,涉面不宽,不利于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
巡视组指出,景泰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各级班子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在认识上仍有差距,满足于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具体督促检查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存在不尽心、不到位的现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一定差距,查办案件力度不大;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愿、不敢监督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给腐败现象发生留下空档。土地管理混乱,出现一地两证现象;未批先建现象比较普遍,房地产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城市建设管理积累矛盾多。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会议文件仍然偏多。有的领导干部思想有顾虑,遇事不愿担责,不敢拍板;有的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些职能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着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干部轮岗交流不够,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巡视组指出,会宁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乡镇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欠缺,存在重经济工作,轻党风廉政现象;有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工作不实,仅仅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待增强,查办有影响力案件较少,“三转”工作存在明转暗不转的问题。涉农惠民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村干部腐败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在危旧房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乡村干部直接掌控的涉农项目上。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会议仍然偏多,缺乏对各类会议统筹协调。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较为突出,有的中层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存在推、靠现象;有的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不愿干事。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一些职能部门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安排与实际不相符,造成基层落实难。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力度不大。人事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档案造假。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流失严重。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