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还有多少“费”是糊涂账
11月24日,两条涉及收费的新闻引发关注。一条是近些年地方收取“附加费”情况普遍存在,甚至办网吧要缴纳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另一条是,截至目前,北上广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最终没有进入政府口袋。(11月24日《新京报》)
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收费时代”。这费那费,普通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究竟有多少项收费。即使财政部10月31日向社会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但很多人恐怕仍然搞不清楚具体有多少收费,因为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还有很多地方收费和企业收费。另外,很多费用并不是单独收取,而是隐藏于各种价格中,消费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承受着繁杂的“费负”。
即使我们真正搞清楚有多少项收费,也未必清楚这些收费项目中,多少收费有法律依据,多少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比如,在20多种民生资源“附加费”中,有法律依据的只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污水处理费”,其他收费依据都是“红头文件”。在财政部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中,绝大多数收费也是依据各种“红头文件”。
另外,绝大多数收费,公众搞不清楚每年究竟收了多少钱,具体用在何处。以“污水处理费”为例,虽然各地公开了收费标准,但费用具体去向却不透明,有的城市回应称,费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有的城市称,专款用于管网建设。详细账单,公众却看不到。从很多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造成污水横流,审计报告披露污水处理费被挪用于出借、股权投资等来看,并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虽然公民或消费者有必要承担某些缴费的责任和义务,但作为缴费者而言,首先要求各种收费项目要有法律依据。很多收费是政府性基金,根据《立法法》规定,政府性基金属于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或者授权国务院作决定。然而,很多收费依据却是“红头文件”,并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法律。应该说拿“红头文件”收费不合法。
其次要求各种收费是“明白账”。作为缴费者,对于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和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很多收费实际上是“糊涂账”,公众无从监督。而“糊涂账”就给了某些收费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机会。以“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为例,笔者发现,如果一些司机不要发票,费用就进了收费员的口袋。北上广津没有一个城市公开回应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显然让人产生很多联想。
尽管过去多年已经清理了不少乱收费,但在笔者看来,鉴于很多收费缺少法律依据,而且沦为“糊涂账”“唐僧肉”,有必要像“打虎拍蝇”、简政放权一样,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来治理和改革收费问题,必须要收取的费用,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要求定期公开相关收费的收支账目。对于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不能指望消费者拒绝缴纳,而应该坚决清理。
目前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太多了(这还不包括很多地方收费和企业收费),给企业和个人增加了不少负担,因此,应该通过总体改革直接取消部分收费,合并部分收费,再通过“费改税”转化部分收费,总之,既要让收费项目大大减少,也要让收费标准合理、使用透明。希望有关部门系统梳理各种收费项目,看看还有多少“费”是糊涂账,在此基础上全面研究实施新的“费改”。(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