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实践活动
今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作为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的社区共治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广泛开展 。各地按照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所有建制村实现了全覆盖。在城市社区层面,兰州市探索“三社三会”(社区、社工、社会组织,民情征询会、协商民主会、监督评议会)民主协商模式,嘉峪关市实践居民议事会;在农村层面,陇南市实施“3+5”工作法(即在乡镇重点推行“民情直访、民意直通、民事直办”工作法,在村一级重点推行“事前公告制、定事合议制、事定承诺制、事中监督制、事后评议制”工作法),甘谷县推行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初步实现了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的有效衔接和联动推进。
二是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增强 。各地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探索开展楼院自治、门栋自治、村组自治活动,推动了村(居)民自治向城市小区和村民小组延伸。继续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自治服务功能。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采取撤销街道合并社区的方法,探索服务居民“扁平化”管理模式。庆阳市在社区物业管理方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社区居民参与城市小区治理的积极性逐渐提高。
三是社区减负增效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社区的职能权限,广泛开展了社区减负增效活动。酒泉市出台城市社区工作准入暂行规定,将社区工作分为常规性工作、需准入工作、不准入工作、应急性工作四类,明确准入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社区职责权限。白银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社区承担协助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分类梳理,共梳理出20类98项,目前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庆阳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建立社区管理事项准入机制、社区自治机制、社区民主选举机制、协调管理机制、共驻共建机制,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兰州市城关区梳理区相关部门(单位)与街道社区的工作任务,区分“部门指导街道社区承办”和“部门承办街道社区协办”两类事项,针对39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涉及街道社区事项120项,其中部门指导街道社区承办事项39项,部门承办街道社区协办事项81项,有效促进了社区减负增效。
(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阎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