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秦鹏教授应邀来我校做学术报告
21.10.2015 18:05
本文来源: 甘肃政法学院
应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邀请,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组委员秦鹏教授于2015 年10月18日上午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循环型社会中环境公民的义务建构”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是2015年循环经济法治理论与实务高端研讨会的系列讲座之一,由学术期刊部主任史玉成教授主持。我校民商法学院部分老师、研究生及本科生共计100余人到场聆听了讲座。
秦鹏教授从循环型社会的生成与内涵、公民身份的历史变迁、环境公民身份的阐释、环境公民的义务规范建构等四个方面展开讲解。秦教授认为循环型社会背景下的公民身份不同与传统社会中的公民身份,具有环境意识、享有环境权利与义务是循环型社会背景下环境公民的基本识别标准;结合权利义务二元对立及其超越、个体域与公共域的良性互动联接、民主参与与国家治理的良性互动等几重关系的理论思辨,秦教授提出环境公民义务规范建构的四个方向,即适度消费、循环消费、清洁消费、文明消费。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武副教授对讲座做了精彩点评。他认为,秦教授的讲座建立在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个人与国家关系思辨的基础上,运用公法研究视角展开对循环型社会背景下环境公民议题的研究,方法论意义和理论意义显著。就秦教授的讲座内容,郭武副教授从法律制度约束与道德规范约束的关系、国家行为系统与公民行为系统的关系、政府权力与政府部门权力的关系以及人的发展与动物福利之间的关系等角度做了回应,并告诫研究生在规范学术研究中学习和“模仿”秦教授的研究方法,做到论证有据、说理充分、问题意识明显。
在场同学就讲座主题内容向秦老师积极请教,秦教授一一耐心解答。现场互动热烈,学术气氛浓厚,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本文来源: 甘肃政法学院
21.10.201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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