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秦州分局查处非法印制销售“秦州大樱桃”标识案

29.05.2014  17:01

近日,天水市工商局秦州分局接到举报,在秦州区合作北路查获一起涉嫌非法印制、销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秦州大樱桃”标识外包装箱案件。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依法查扣涉嫌侵犯“秦州大樱桃”注册商标专用权包装箱1900余个。

2012年底,“秦州大樱桃”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秦州区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秦州大樱桃近年来在国内外果品市场上享有很高声誉。由于“秦州大樱桃”果品在市场上销量猛增,一些不法商贩通过外地印刷企业,擅自印制、销售印有“秦州大樱桃”商标标识的外包装箱,并将质次品劣的大樱桃装入箱内以获取非法收益,这对“秦州大樱桃”果品在市场上的声誉及品牌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樱桃市场秩序。

目前,该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