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三举措整治城乡低保发放不公问题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秦安县把城乡低保公开透明、取信于民作为消除“关系保”、“人情保”、“应保不保”等不良现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彻底清查“违规保”、 坚决清退“人情保”、 增加举报“防假保”三项措施,做到清查清理全覆盖、不留死角,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满意。
一是推行阳光救助,彻底清查“违规保”。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调查程序不规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听证程序尚不完善、公示范围不够广泛、政策宣传力度不强、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等问题,紧密结合乡镇党员干部进百村入千户访万人活动,制定出台《秦安县城乡低保错报漏报问题查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科级干部、17名机关干部和17名城乡低保助理员组成5个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直观看、具体问、邻里访、信函询、信访找、资料查”的办法,坚持户户必到、必看、必查,坚持核查“三个全覆盖”(即入户核查覆盖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固定公示栏覆盖所有行政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覆盖所有乡镇),坚决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尽可能保证具有资格的家庭都能享受低保待遇。重点对享受低保人员已死亡、享受低保而“拆户”、“并户”、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等9类人员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收入和资产状况等逐一核查,对低保不公问题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整顿。同时,充实民主评议小组,进一步规范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由县民政局干部、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乡镇驻村干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小组代表等组成联合小组,对低保户实行联合审批,现场即时审批,一次性办结,并对保障对象分档确定补助标准。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坚决清退“人情保”。针对村干部不按照程序办事,存在自行扩大政策范围,乱开政策口子、申报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既享受五保待遇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等问题,开出详细的“清理整改单”,坚决清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 实行“六纳入、四不报、二不批”制度,确保真正将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六纳入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重点纳入,重病家庭、重残家庭、单亲家庭、计生两户、供养大学生家庭等六类生活困难家庭予以重点保障;“四不报”即: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者不上报,不愿接受核查者不上报,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者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有异议者不上报;“二不批”即:家有成年子女而将父母户口分开、并以年老父母两人名义申报的不批,家有药房、磨坊、农机运输车、小轿车的,有经商做大生意的,有房屋出租的,家庭成员有当村组干部的,有在党政部门、中小学校、乡镇政府工作不批。对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开“三统一”,即统一制定入户调查表、统一规范公示栏形式及公示内容、统一规范民主评议记录格式,将低保对象的名单、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资格评审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其他居民、村民的监督,保证低保在阳光下运作。
三是强化监管措施,增加举报“防假保”。 建立城乡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制定低保对象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核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村(社区)干部及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拆户、并户”的,责令乡镇、村组限期整改。采取“一访二查三看四评”措施,使低保救助全方位透明、全过程公开,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各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做到“应退尽退”。“一访”即到调查对象周围邻居、村组(社区)和相关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成员的年龄、就业、从事的职业及收入情况;“二查”即查调查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单位发放的工资,查下岗或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或生活费的发放情况;“三看”即看调查对象的居住情况、室内装饰和家居电器等情况,从居住环境和条件上直观感受其家庭的生活和消费水平;“四评”即在其邻居、村组(社区)和原单位职工中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接受周围群众的监督,为审核审批提供准确依据。做到“五必须、四清楚、四公开、三防止”。即“五必须”即必须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必须成立村级评议人员库和乡村两级民主评议小组,必须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必须深入对象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必须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四清楚”即家庭成员人数清楚,家庭致贫原因清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清楚、家庭收入来源清楚;“四公开”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三防止”即防止乡村干部随意清查,防止拉关系清查,防止凭印象清查。对“低保政策、办理程序、低保标准、低保对象、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六大公开监督体系,利用低保公示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将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办理条件、保障标准、申办程序全部公开,开通低保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电话、正常来信来访等多个信访渠道,随时受理咨询、信访和投诉,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保、平均发放等现象的发生,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截至目前,秦安县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725人,新纳入低保2531人,受理群众举报2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