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北大”“社科院”身份标签看于艳茹论文抄袭
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罕见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公告称,经编辑部仔细比对,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Nina R. Gelbart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的论文。由于于艳茹现供职于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发表论文时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社科院和北大也因此卷入漩涡。
抄袭的人是可耻的,可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人陷入抄袭的丑闻。学生有之、专家有之,教授有之。如果要说于艳茹论文抄袭的不同,那恐怕还是因为其北大博士以及社科院博士后的特定身份。因为谁都知道北大是中国著名学府,而中国社科院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镇。如果抛开这个特定的标签,我们再来看于艳茹抄袭的社会影响,恐怕也不会如此强烈。
对于《国际新闻界》的抄袭公告,很多人将其视为是在向学术不断开战。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无疑放大了抄袭公告的意义,因为对于艳茹抄袭的认定来源于有人举报,而且于艳茹的论文已经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国际新闻界》,所以这更像是一家学术期刊的自我补救。客观而言,于艳茹抄袭能够成功,能够蒙混过关,《国际新闻界》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于艳茹抄袭事件有三个细节值得关注。一个是一篇30年前的文章为何还能登上《国际新闻界》这样的核心期刊。于艳茹抄袭的文章写于1984年,翻译之后发表于2013年,是抄袭的文章太有生命力,还是我们关于国际新闻届的研究太过肤浅。换而言之,一家研究国际新闻界的期刊,怎么会发现不了这样简单的抄袭?是职业素养的问题还是知识积累的问题?另一个细节是于艳茹抄袭的指定来自于一名教师的偶然发现。试想如果没有这种偶然,于艳茹的抄袭还会不会被发现?尤其是对于这样一篇很冷门的理论文章。最后一个细节是于艳茹的专业问题。发表论文时于艳茹的身份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可其发表文章的内容尽管与历史有关,但更侧重于新闻方面,这种诡异的行为为什么没有引起期刊编辑们的警觉?
对于学术而言,抄袭是最大的耻辱。然而在名利的诱惑、发表论文数量的限制等种种现实因素影响之下,不少人选择了冒险抄袭。有的人也确实凭借抄袭有了名,有了利。而一些期刊杂志更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借机敛财,为抄袭大开方便之门。《国际新闻界》主动揭发抄袭行为,体现了一家学术期刊的责任担当,也是对抄袭者的一种震慑。但是对于艳茹抄袭事件,我们也应该客观公正地看待,而不应放大其负面影响,甚至伤及无辜。因为抄袭更多的是一种个体行为,而非集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