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经费管理要尊重创新规律
杜绝科技经费使用乱象,在严格惩处违法者的同时,更应反思并改进经费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其要旨,就是按照科学探索和技术开发的自身特点,宜宽则宽,宜严则严
近年来,有关科研经费违规、违法使用的现象屡屡见诸报端。前不久,科技部通报了李宁等7名教授侵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事件。这些不法行为固然有个人品性的原因,但类似情况反复出现,不得不让人们反思经费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李宁等人设立公司、通过转账等方式中饱私囊,反映出科技经费监管上确实存在漏洞,但若据此认为只要加强审计就万事大吉,或许就犯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毛病。事实上,我国在科技经费监管方面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堪称“世界之最”。人们不禁要问:如此严格监管之下,违规、违法使用经费问题为何仍屡禁不止?
对科技经费严格监管是国际的通行做法,关键是“严”在什么地方、分寸是否合适。创新是探索未知世界的脑力劳动,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往往“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就要求,经费的预算管理应充分考虑这一特点,该严的严,该松的松。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取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项目申请之初就要求科学家精准计算、列出丁是丁卯是卯的预算清单,并严格“照此办理”,花多花少或没花完都会影响经费的持续资助。过细过死的经费管理方式,与“鼓励创新、自由探索”的要求背道而驰。再如,在经费使用上长期“重物轻人”,导致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浪费严重,科研人员的脑力劳动价值却得不到相应体现。
因此,经费管理中过细过死的不合理规定,不仅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动,反而可能给科研“添乱”,甚至会成为一些科研人员违规利用经费的制度性“推手”。比如,因为用在人身上的经费有限,为给研究生支付劳务费,课题负责人就不得不“弄虚作假”“曲线救国”,这已成为科技界的潜规则。从这方面看,我国经费管理的症结,似不是监管不严,而是管得太细太死,“严”错了地方,违背了科研活动的自身规律。
科技经费管理中另一个违背创新规律之处,就是严重的行政化主导。课题立项、评审、审计、验收,都由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主导;在科技资源配置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情况下,跑“部”拿钱、变相公关就更难以避免。众所周知,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科学探索、技术创新搞什么、怎么搞,最有发言权的是科学家,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员;最具创新活力的,是精力充沛、身处一线的中青年科学家,而不是徒有虚名的所谓“大牛”“大牌”。现实情况却是,谁的名头大、谁的资格老,谁就容易申请项目、获得资金,导致少数资格老、名头大的“老板”钱多得花不完,而那些有创意、能力强的“小辈”却很难申请到项目。有识之士指出,经费管理上的行政化和经费分配上的“贫富不均”,也是滋生科技经费乱象的温床。
杜绝经费使用乱象,在严格惩处违法者的同时,更应反思并改进经费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其要旨,就是尊重创新规律,按照科学探索和技术开发的自身特点,科学管理、科学监督。比如,相关管理部门应减少对具体项目立项、遴选、验收到奖励的干预,将重心放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等宏观管理上,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在经费配置上,多考虑科技人员的智力劳动,少买些仪器设备;在经费使用上,既严格监督又给探索创新留足空间,宜宽则宽、宜严则严。(思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