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
——突出农村创业。围绕农村实际需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级政府以及科技特派员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对公益服务、农村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试点,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三)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
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土壤改良、旱作节水、节粮减损、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提供技术支撑。
(四)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引导,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完善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共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村粮食产后科技服务新模式,提高农民粮食收储和加工水平,减少损失浪费。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服务。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各类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加强创新品牌培育,实现技术、信息、金融和产业联动发展。
(五)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现代农业、食品产业、健康产业等为突破口,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特色产业创业,开展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实施食品安全创新工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促进我国特色农产品、医药、食品、传统手工业、民族产业等走出去,培育创新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瞄准贫困地区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创新扶贫理念,开展创业式扶贫,加快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推动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增强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