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省长林铎2月3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会议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市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将加强祁连山生态保护作为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各项保护工作做好做到位。要突出祁连山矿业权、水电站两大整治重点,全面梳理问题成因,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该规范的严格规范,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停批的坚决停批,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提高环境质量。要科学合理确定阶段目标任务,以壮士断腕的态度,狠抓“治标”工作,全部停止探采矿项目,全面落实水电站生态基流,基本禁止人为破坏、人工污染;强化治本工作,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务求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生态屏障作用进一步增强。要把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把现在能做的赶快做起来、一刻也不要延误,既抓当期又谋长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在摸准情况、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对实施祁连山综合治理规划的支持力度,力争有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落地实施,统筹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举一反三,严格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展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在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要从解决环保工作管理监督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等实际问题入手,努力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建立高效、协调、权威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