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
15.10.2016 04:0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1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运用法治方式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孟建柱指出,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统筹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具有权责明晰、程序公开、预期稳定的优势。实践告诉我们,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健全的法治管住任性的权力,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推动把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把培育法治生活方式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发挥好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
法律是社会良知和秩序的底线。通过个案依法处理,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去向,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责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要善于以典型个案依法处理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群体确立规矩,发挥执法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社会治理过多依赖行政、刑事法律手段的状况,要积极运用民事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针对暴力伤医、医闹等问题,要把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利用专门队伍及时为患者及家属答疑解惑,增加信任,此外,设立调解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处理公正,推广建立医警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运用大数据
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孟建柱指出,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大数据在给各领域、各行业带来颠覆性变化的同时,也成为促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将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将政法综治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数据集成,运用大数据,实时关联、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从中找到犯罪规律或趋势,推动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警预防转变。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如果说数据是土壤中的“水分”,那么,开放数据就会形成土壤上流淌的“河流”。但是,当前制约数据开放、共享、应用的一个重要症结就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所以,打破基于权利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统筹有关地方、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资源力量,对数据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内外融合难、上下对接难等问题。
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孟建柱指出,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的同时,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高度重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既有传统安全威胁,也有非传统安全威胁。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积极防范、有效处置公共安全新威胁
当前,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新威胁增多,传统威胁呈现出新特点,防范处置难度加大。我们必须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对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和水平。在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的同时,创新机制、增强实效,以此来面对不断变化手法的传统犯罪。
——针对黑恶势力新动向,建立线索搜集、经营、打击、整治长效机制,立足系统治理,健全监管、防控机制,完善犯罪线索举报、移交制度,防止其坐大成势;
——针对境外毒品问题,加大数字化堵源截流、网格化摸排管理、全链条打击力度,按照综合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打击制毒、堵源截流、预防教育、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减少毒品危害;
——针对“两抢一盗”,在划小作战单元、转变打击方式等经验基础上,完善情报、侦查、技术一体化作战机制,以专业、灵活、高效的组织形式应对犯罪职业化;
——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线索少的情况,公安机关要总结与“宝贝回家”网站合作、让18万名志愿者成为打拐助手的做法,深化“互联网+”在打拐领域的应用,形成全民反拐局面;
——针对公共安全风险问题,对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快速安检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物流寄递行业,在充分发挥好企业积极性的同时,落实X光机安检、开箱验视、实名寄递等措施,建立全程计算机管理机制,织密安全网。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根据防范暴恐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物流寄递、旅店业等重点行业,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标准,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
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
网络犯罪隐蔽性强、智能化特点明显、花样翻新快,防范打击难度大。这就要求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实现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法治手段与技术手段、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增强工作主动性。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各地各部门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第一,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落实源头防控责任。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对异常资金交易及时采取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坚决整治制作传播改号软件、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等不法行为。
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打数据仗、合成仗,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拔掉一批职业犯罪的“钉子”。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解决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
第三,加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当前,窃取、泄露、买卖个人信息问题突出,结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制定严格保密制度,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泄露。在互联网时代,要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
积极防范、稳妥化解经济运行新风险
经济风险是基础性风险,传导性、变异性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分享经济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同时,存在着监管不到位、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势必要求各部门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针对网约车等产品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健全身份资格、车辆状况、劳动协议等审核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乘客安全;
——针对住房、停车位等空间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敢啃出租屋、小旅馆管理难这块“硬骨头”,强化租赁平台对房东和租客的身份核查功能,对接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才能有效防止其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针对餐饮外卖等服务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打通线上线下信用体系,推进网上网下融合监管,强化经营主体和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让群众享受安全服务。
(中国警察网南昌10月13日电)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5.10.2016 04:04
甘肃省公安机关主动“借智” 探优化治安环境“良策”
新华网兰州5月11日电(宋燕 实习生 李伟)1公安厅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将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5月10日,公安厅
全省公安机关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后,公安厅
林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5月5日下午到兰公安厅